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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鲁迅

一 号 公 告(成立时代庄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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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6 14: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几个人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这个伪筹备组,真是猖狂 !
发表于 2006-11-16 19: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来路不明的人,就可以组成一个选举筹备组,那大家都可以建立筹备组,这个小区可以建立上百个筹备组啊! 大家说,这个筹备组是个什么东西 ?
发表于 2006-11-16 23: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讲理和不讲理的人的对话有意思,建议张贴在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宣传栏

以下讲理和不讲理的人的对话有意思,建议张贴在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宣传栏中,供大家参考

http://www.timesmanor.cn/time/an ... ardID=97&id=476


发表: 2006-11-15 22:33:22 第6楼

是断章取义吗?要不我给你再全部列一遍?也不能弱智到这种地步吧?知道什么叫断章取义吗?回去学好了再来.关于法规,可以参见http://www.timesmanor.org/法律法规论坛.
至于业主委员会的合法与否,不是你一人说了算的吧.看你很像67X1的勇士或其同伙,他的豪言壮语就是:管他什么业主大会,老子说现在物业好,就要用它,你们都同意招标,我一人反对,就不让你们招.
哈哈,首先你是业主吗?其次上次选业主委员会你参加了吗?即使参加了,不会你选的开发商,物业有关系的人没有当选,所以,你就认为大家选出来的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不是合法的吧!
至于业主提出古罢免提议,为何永远见不到138(647X20%=139.4)户的名单呀,138是多么地接近20%呀,数学学的不错呀,别忘了,法律要求的是20%户,不要把一户的爷爷,奶奶,狗狗猫猫,男男女女都算在138里面了呀.
而且业主委员会也公告过同意召开呀,但前提必须是真的有138户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而不是仅有路人皆知的38户从不交物业费,但享受比交费业主更多待遇的特使利益集团在捣乱,想浑水摸鱼,永远剥削广大业主.
看看你们弄的'筹备小组',简直是目无法纪,狗急跳墙.如不能篡夺业主委员会的控制权,你们将失去从前的贵族地位.梦是美的!


060720-请区建委转交时代庄园个别业主所称138户业主名单的函

请区建委转交时代庄园个别业主所称
138户业主名单的函
朝阳区建委小区办:
时代庄园业委会于2006年7月12日收到未署名的《关于立即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改选业主委员会的议案》(下称《议案》)。根据市建委、朝阳区小区办对信访函的答复意见,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时代庄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委会给予了答复(参见后附时代
庄园业委会关于个别业主提议改选业委会名单的意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时代庄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超过全体业主投票权20%的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因此,作为一个有效的议案,首先必须有相关业主的真实签名。否则,业委会无法确定该《议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也不能据此启动业主大会召开程序。
根据个别业主7月15日在园区临时公告板张贴的回复,称138户业主的名单及签名已交至区建委。如确有此名单,请贵处尽快转交给业委会,以便我们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时代庄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市区建委的意见,在核实后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以维护全体业主权利。因时代庄园屡次发生盗用业主名义的虚假上访函、投诉函,故提请贵处高度关注。

朝阳区时代庄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抄送:市建委



  

庄园人  
发表: 2006-11-16 16:55:52 第7楼
自己都说自己是会咬人的文盲了,还在这装什么文化人儿,说又说不到点上,在这浪费网站资源
发表于 2006-11-17 15: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见过“公告”里面能够出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骂人词语的:

“现业委会在其行使业委会职权期间,存在诸多令广大业主质疑、失望、鄙夷和不满的行为,诸如:业委会主要负责人独断专行,出尔反尔,自食其言, 欺上瞒下,不遵守议事规程”

很可笑。这也能叫公告?
发表于 2006-11-17 16: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是'通告',更像是'通缉令'
发表于 2006-11-17 20: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言 于 2006-11-17 15:36 发表
还没见过“公告”里面能够出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骂人词语的:

“现业委会在其行使业委会职权期间,存在诸多令广大业主质疑、失望、鄙夷和不满的行为,诸如:业委会主要负责人独断专行,出尔反尔,自食其言, 欺 ...


确实是很可笑,一点也不像公告的语气,大概从来没写过公告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8 00: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号比一号强多了!
是不是有高人指点?还是上了个扫盲班?
建议业主委员会学习二号,非一号.哈哈...
发表于 2006-11-18 08: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呵呵
发表于 2006-11-20 14: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真鲁迅 于 2006-11-18 00:28 发表
二号比一号强多了!
是不是有高人指点?还是上了个扫盲班?
建议业主委员会学习二号,非一号.哈哈...



一号是原创,二号公告是转贴
发表于 2006-11-21 13: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石激起千层浪.又让我这个愤青看透了世态炎凉.有的人活着,可它已经死了.一帮狗东西.气的我肝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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