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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诸葛太白

为什么要换物业?要换自己的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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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22: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诸葛太白 看来你是很有来头的啊,不过你这么嚣张的话,会有你说的广大业主支持吗?

我先表个态,我是反对你的观点的人.另外也严重质疑你是否具有业主身份或者是否...

[ 本帖最后由 三公 于 2007-3-26 22:43 编辑 ]
发表于 2007-3-26 22: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逗,就搂主这么一个高论,就让夕阳等VIP的无耻逻辑暴露无遗 !我担心搂主是好人是好业主啊 ! 请无耻的VIP看看你们的逻辑吧,那个业主看不透你们这些物业幕后利益享有者的嘴脸,那个小区都有你们这样无耻透顶的小人啊 ! 谢谢搂主 !
发表于 2007-3-27 10: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orn 于 2007-3-26 16:37 发表
好,就事论事,就理论理,相信群众的眼睛。

问题1:无论物业好不好,坏不坏,为什么不招标选聘?
现有物业仍然可以应标被选聘成功,为什么总有部分业主(+物业)在死守、誓死捍卫现有物业的永久地位(当然...

发表于 2007-3-28 10: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夕阳 的帖子

好,握个手,夕阳,咱们至少在物业公开招聘方面意见一致。

就本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相关的事物上,地方政府和居委会是否真正公正得、合法得履行政府的裁判员角色呢? 我看到的是居委会乡政府和一小撮特殊业主卷在一起,上场忘我站在一方踢球完全忘记自己是裁判员的角色。 所以问题不是小区业主不欢迎不尊重不配合他们,是他们自己给自己抹黑,自毁形象!!  

业主有不同意见和主张正常,不正常的是裁判员的立场。 就业委会改选来说,业委会再三以书面方式以出人邀请方式邀请出席和汇报他们理睬吗?事后再来一句:把我们完全排出在外,不合法。这说的过去吗?

所以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根源都不在业主,而在裁判员。
发表于 2007-3-28 15: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14楼

欢迎你有讨论分歧的善意。我在小区和你一样。是个业主。我们都有共同的目标,希望小区和谐,民主,文明。我在小区已经4年了。目睹小区的一些事情,当然我有自己的看法,你提出居委会的问题,你可以看看网上关于居委会成立时的一些评论,如果居委会工作上有不足之处,我们应该善意的提出意见和建议。我认为,前业委会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认为居委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居委会是社区的基层组织,是经过上级党委批准的。作为一个公民,不可以也不应该用对立的方式处理分歧,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立场问题。对开发商的问题,前业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不是通过法律方式解决而是采取煽动小区部分业主去市政府上访,游行的错误方式,不利于社会的安定。我曾经说过,业委会有几个人在政治上是不合格的,就是根据这些。作为居委会能够对这些人为主要负责人的业委会能表示支持吗?这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对居委会采取一套实用主义的方式,以不可告人的手法,造谣惑众,挑拨事端。目的是搞乱小区。浑水摸鱼。在今天。在民主进程与时俱进的大好形势下,这是建国以后没有过的,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好形势。我对自己的见解是自信而坚定,是因为我有这个经历和资格。我的底线是:接受党的领导。不是口头的。业委会的成员要经过政治审查。政治是合格的,业主之间的分歧只能是用对话和讨论的方式进行沟通。这个原则不变。权利和义务是同等的。而且维权不是一天就能解决的,我们现在的好形势是有几代人付出才得到的,所以我们不要忘乎所以。日常工作不讲政治是不行的。这就是共同点。那些人在网上发表的错误言论是危险的!
发表于 2007-3-28 15: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夕阳 的帖子

夕阳,你是否有癫狂?还是癔症? 你是谁? 你是政府? 还政治审查?你不会造反派遗孤
吧? 看你不仅贪,还左呢! 逗死人了你, 在村里待太久了,村子外的事情真不知道吧?
你们侵犯人权了,看看大门口你树立的牌子,小学老师没告诉你,不能危害公共秩序么?
发表于 2007-3-28 15: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夕阳 的帖子

明白你的想法啊,
VIP都这样啊,都漠视业主大会的决议,总把自己当政府,随时还要处置业主,
不逗,不逗. 你的逻辑大家都懂得,你还有什么多讲讲,好么? 
发表于 2007-3-28 16: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夕阳 的帖子

法盲?还是知法犯法?为自己的错误狡辩!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000年第54号令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非经法定程序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


业委会的成员要经过政治审查。

是不是要接受小区党支部(居委会的又一件合法的外衣)的领导,不是党员不能进入业主委员会,至少主任要是党员呀?

不知道哪条法律法规的要求.说话要讲理,做事要守法.不要凭自己的臆断和歪曲事实搞人治了,现在是民主法制社会.

日常工作不讲政治是不行的。
你所说的政治怕不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而是几个既得利益小集团想在小区搞的文革遗风吧,是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政治吧.

我们现在的好形势是有几代人付出才得到的.但不是天天搞政治搞出来的,是考大家的努力创造,靠依法治国安民干出来的.妄图用政治的帽子给自己点心里安慰,怕陈良宇的政治水平比你高多了吧.

恐吓是心虚的表现.不讲事实更是人格的缺陷.
发表于 2007-3-28 20: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有几个在跳

看看还有几个人要跳出来,我所说的正好是你们最怕的的,可以告诉你们,你们想要的在这个小区是得不到的,在别的小区也同样不会得到,实际上你们是一些极不负责任的人,你们想要得到的,是建立在损害小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梦想得到,你们没有一个人敢正面回答和辩论,只能是以漫骂方式,你们骂的越多越能暴露自己,要知道这个网不只是小区业主可以看,小区外面关心的人也在看到,相信会有公论的。
发表于 2007-3-28 20: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夕阳 的帖子

夕阳说的好!

对所谓的业委会,业主大会我们就三个字,走着瞧 !
咱们有开发商支持,就有居委会,乡政府支持,他们再闹就专政机关处置他们 !
业主们闹事,无论在那个小区都不行 !
咱们有的是钱,黑白两道都通,几个小业主,怕什么 ! 哼 ! 就跟他们玩 !
今日在你门口立个牌子,是小意思,谁让你们买我们单位盖的房子 !
有本事自己盖去 ! 在这里住,就的给我们交钱 ! 俺们夕阳是俺们大股东二姨,
犯不着跟你们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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