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庄园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574|回复: 13

山雨欲来风满楼(招标之我见)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6:50:12

山雨欲来风满楼(招标之我见)

物业招标已经非招不可了,物业的横幅,保安的所谓恐吓信,把业委会和广大业主推倒了这个地步。尽管我对物业的服务还算满意,但是现在要是半途而废,以后这个物业就真的捧上了铁饭碗。想再换他难比登天。通过招标,如果现在的物业中标了,业委会也不是失败者。只要立下了招标这个规矩,哪怕下届的业委会全部换做新人,时代庄园的第一届业委会也干了一件功在千秋的好事!
物业应该想办法,保住自己的饭碗。而不是反对招标。
业委会也不要再次征求业主的意见是否招标,招标是肯定的,如果有的业主连招标都反对,那就确实有问题了,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是否招标,而是招标的程序。个人以为:不是由广大的业主来授权几个人来评标,而是应该由招标小组把竞标所需要的文件分发给现有的物业和几个新来的,愿意竞标的物业。把他们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在同一时间送达招标小组。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同时开启。然后书面的形式发给广大业主,业主投票表决,这样既避免了所谓的暗箱操纵,同时也避免把招标小组的热心同园门推倒风口浪尖。业主投票截止日期,在会所公开唱票。这样对于业主,不管投票的结果和您的想法是否一致,你都应该尊重大家的选择,我想住在时代庄园的业主,这点素质还是有的。对于现有的物业,如果投票结果你们留下,那你应该感谢广大业主的信任,努力做好服务,如果投标的结果是你们离开,你也应该像你地一封信上所说微笑的说告别。因为新来的物业也不是铁饭碗,一年或者两年后你还可以再回来竞标.
说了一点不成熟的建议。愿意和大家讨论。鄙视人身攻击及谩骂者。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7:11:04
只要立下了招标这个规矩,时代庄园的第一届业委会也干了一件功在千秋的好事!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7:41:56
很支持,同意这个业主的说法,招标是规矩,不是业主委会,或者物业的权利,也不是那部分小数人的权利,是广大业主的权利,招标是体现公共权力的必要程序。必须公平,公正的推行。招标不是针对现物业的,但必须从小现在这个物业开始!你们说呢?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7:46:26
无论如何,必须招标,不要针对那个物业,而是必须招标! 否则,就乱了。说不对的大家提意见,不要捣乱。不要上火,更不要造谣。另外,千万别冷了业主委员会的心,他们也是业主,
是为大家义务劳动的。业主不团结,就不好。业主里也有支持物业的,也有很好的享受物业服务的,应该理解他们的感受。最后,多数人的意愿,必须遵守,不要搞人身攻击! 你说,受威胁的业主,还不是为大家受的罪?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8:18:29
应该这么考虑问题,大家一起支持。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8:49:17
支持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18:53:10
对!对!对!
匿名  发表于 2006-4-3 21:53:01
支持。谢谢业委会为大家操劳,还受委屈!希望你们继续努力!
匿名  发表于 2006-4-4 06:01:50
招标不是为了赶走这个物业而设计的,而是长远的规矩,物业公司是服务业主的,不是业主的父母!业主委员会也不是来杀价的,但
需要分析清楚价格政策和依据,我们业主愿意花钱建设一个高档小区。 但是不能把钱让别人冤枉的掠夺走! 如果物业把小区服务做到物有所值。我欢迎他们回来作,但要是强卖,绝对不答应!
匿名  发表于 2006-4-4 06:15:08
9楼的朋友,说实话不明白您的意思。你是反对招标呢还是同意招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代庄园社区 ( 京ICP备07504179号-1 )

GMT+8, 2025-5-18 23:37 , Processed in 0.01537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