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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委会资金使用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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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7 10: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



       业委会2005年与物业公司签定合同时,相信大家对于收取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目的是一致和明确的, 一是为了保证园区业主在没有得到合同服务细则约定的物业服务时,可以有一些补救和补偿的基础;二是对物业公司的工作以及其对园区的责任心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等等。该笔资金不同于业委会的办公经费。但目前业委会的很多支出都在使用这笔资金,继5月14日业委会会议上我表达过意见后,在此再次明确我个人的态度:

      1. 该笔服务质量保证金不属于业委会的自有资金,业委会没有动用和支配的权利。相信国家也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业委会资金管理规定》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本人反对对该笔资金的动用。

       2. 对于该笔资金的扣罚是基于园区多数业主受到的损失,且扣罚的权利应在全体业主,罚金的作用应在全体业主。

       3.对于园区运动场建设时借支使用的部分,本人认为至少是作用于园区业主,所以对于这一借支部分资金的责任,愿意承担作为业委会委员责任。

       4.除运动场建设借支外的其他对该笔资金的动用和支配,本人表示反对,并在此表示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或任何责任。
       5. 对于动用不属于业委会的资金决定事关重大,但并不是在所有委员都详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所以有愿意承担责任的委员,希望不是口头承诺,而是做出书面承诺更有说服力和依据。如果是业委会集体名义决议和承担责任,本人有权向业主说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6.此态度在5月14日的业委会会议中表示过,但不知什么原因在该次会议的会议纪要中未做记录,希望秘书长给予补充,以免对会议纪要真实准确性的质疑。



附《业委会资金管理规定》

5.3.2 鉴于目前国家相关法规的不完善,暂时无法开立业委会因公帐户,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对于物业公司交来的服务质量保证金,由业委会与第三方(专业金融保管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合同,予以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动用或挪用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曹晓曼

                             2006.5.18
 楼主| 发表于 2006-5-27 11: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本人在5月26日回复业委会副主任关于向业主借款通告时的意见:

      我 "依然延续目前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是指目前 费用支出的不透明和不需业委会讨论,几个人就可以决定支出的现状,而且具体金额在会 议上都含糊不向大家明确. 我在表示不响应倡议前,曾提出过应该完善资金使用规定,但 没有得到回复.业委会的资金所剩无几,我们当然都清楚,但是招标工作是业委会部分委 员一直非常期待的一项工作,在业委会的资金使用上就应提早提出并做出计划.另一方面 说我们业委会就是为业主办事的,只有遵循"有多少钱有多少能力就办多少事"因为业委 会毕竟不是什么经济实体.

       关于向业主借款,我的态度是: 前提条件是我们要向 业主说清楚业委会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和借用业主资金的使用方式、计划和还款计 划、时间.更应向业主公布运动场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决算.这样才不会让业主对业委会的 资金问题产生任何疑问.业主自然会支持,我也会支持 .
 楼主| 发表于 2006-5-27 11: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5月26日回复业委会副主任邮件的意见内容

邮件内容是乱字符,但附件可以打开。我的问题:

1-备用金支出共计10750元,还回4250元,备用金依然占用6500元未报帐,占全年业委会办公经费的18%,财务惯例应该是备用金及时报销,在未报销结算的情况下,不再另外支出备用金。 备用金用途也未做任何标明。


2-开票大会的场地费、媒体宣传费11000元、律师已支出的“几千元”都是如何支付的,未做说明。         

3-运动场决算也应与此费用使用情况表及业主借款通告一并向业主公示。

我想业主也同样会关心这些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6-5-27 11: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5月26日回复业委会副主任邮件的意见内容

资金使用是否有违反规定之处,我在以前关于费用的表态中意思表达的很清楚了,而且我们详细核对帐目也会有答案。

我指的就是在目前的资金使用规定的内容上有很多需要完善,因为体现不出任何资金使用的严谨和制约。借到的资金同样不会有合理透明地使用的保障。

关于借款通告,如果不是将运动场和业委会费用明细同时清晰地公示给业主,我是不同意单独公示借款通告的。
发表于 2006-5-27 17: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caoxm 的帖子

业委会的人要是都这样专业、理性、立场公正、法律意识强,并时时刻刻将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可能事情就不会象今天这样复杂和无序了。
发表于 2006-5-27 17: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晓曼是怎么进业主委员会的?她处处刁难业主委员会,处处维护物业公司的利益?这是为什么? 如果她想挽留物业,其个人意见值得尊重。但如此攻击业主委员会,居心叵测。
业主大会决议招标,业主委员会没有费用行么? 没有钱怎么招标?
发表于 2006-5-27 18: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晓曼是谁? 小区里有这么阴险的人吗? 别上当,恐怕是冒名的。
发表于 2006-5-27 1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有来看,突然看到曹晓曼的文件,感觉是愤怒,卑鄙,这个时候看出人的善恶,
外有物业要罢免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内有曹晓曼暴露莫须有的内幕! 没有见这样卑鄙的人。
发表于 2006-5-27 18: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了解内幕,不想评论

但是我认识曹晓曼。既然人家已经用真名来发表。很有胆量,就请那些马甲别再骂人了。骂人起不到你们想起作用。
发表于 2006-5-27 19: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如果能解决问题,我们就摆个擂台,属上真名,看谁会骂?再评个一二名什么的,显示一下咱们园子的实际水平。
人家曹晓曼敢于用真名,就说明业委会里确实是有问题的。我们应该是请业委会的主任什么的出来把事情说清楚,而不是在这里骂人。
请大家认真的看一看业委会公布出来的帐目,别骂人啦!谢谢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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