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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业委会不与物业公司签订新合同,我将毫不犹豫的拒绝交此后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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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7 14: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来入住时代庄园后一直安静的生活,近期关于物业合同到期后的事演变得越来越象村公所保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感觉。居委会物业他要把咱时代业主当村民管,我看不管管他们不行了!本来我是赞同业委会采用招标方式,促进一下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工作。一直以来,也觉得物业公司的工作还算过的去,虽然不够专业,但也还算努力。但是,“居委会”的粉墨登场让人深有被侮辱的愤怒,这物业看来是非清除不可了。不能继续沉默了,必须付诸行动了!深深感到我们家园的上空乌云笼罩,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近日来,物业不断发出匿名传单和以欺骗手段篡出来的诬告信,以人身攻击和诽谤的方式污蔑业委会成员。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手段极其卑鄙恶劣下流,让人不耻!业委会是我们选举出来的业委会,在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时,我将毫不犹豫的站在业委会一边,我们不愿看到一个与物业公司串通一气的业委会的存在,现在的状态是我们的福分。业委会成员拿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顶着巨大的压力为园区业主做事,我由衷的钦佩和感谢!现在我越来越同意部分业主的看法:即物业公司是一个曾经夹着尾巴的真正的流氓物业,是必须清除的,否则后患无穷;越来越同意物业公司拿着我们业主的钱与部分政府人员构成了利益集团,试图以伪合法的手段达到控制我们园区的目的。现在物业的管理人员大概正在角落里窃喜呢,正告你们不要高兴得太早,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昨天,居委会终于跳出来,这个居委会怎么成立的?这些人拿着每月八、九百元的工资做着损害居民利益的事,恰恰证明了前期一些业主的判断是正确的,即他们是为了保护物业的利益,被强行篡出来的。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俨然已经是父母官了,说话一言九鼎了,可以强奸民意公开的破坏法制社会所遵循的起码准则了?!一方面百般阻挠绝大多数业主赞同的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方式,另一方面以大爷自居开始对业委会抢班夺权了,令人愤怒和厌恶!昨天发布的居委会公告,他们将自己凌驾于全体业主之上,试图左右和指挥我们的生活,为其利益共同体拉大旗做虎皮。开始明目张胆地替物业敛钱了,嚣张至极!试问现在的园区是无人服务管理的真空状态吗?是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状态吗?竟然也敢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水平之低、态度之恶劣令人发指、法律知识之贫瘠令人咋舌!居委会跟物业配合得挺默契,物业无耻的匿名信刚发完了,你们就开始限制业主们说话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是谁?原来是干嘛吃的?大家都清楚,别以为你披着一张皮就看不出你豺狼的本性!你还真别吓唬人,你做任何过分的事情用你的话说:“后果自负”!别以为时代庄园的业主都是村民想怎么就怎么好欺负,你们和物业联手就可以一手遮天,搞白色恐怖。

物业是什么?物业是咱家请来的保姆,合同到期了想找个新保姆和他PK一下,他就开始耍泼,开始耍流氓了,这种保姆能要吗?

居委会是什么?居委会不是业主们请来的大爷,是替居民们办事,反映居民呼声的扬声器!现在倒好了,居委会成了利益集团的帮凶,成了压制民主和正义的工具,你们想干什么?!你们应该做你们该做的事情,物权与你们无关,你们无权代表广大业主对物权范畴内的事情做任何决定!在这里正告你们别拿广大业主的利益当儿戏,好好学习一下法律和文化,任何跳梁小丑的表演只会遭到广大业主的唾弃,那样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邪恶当前,豺狼当道,什么都不用再担心了,居委会与政府要承担社区混乱的全部责任。我坚决支持业委会将招标进行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发表于 2006-6-27 15: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拥护!
发表于 2006-6-27 15: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办伪居委会

严重同意法办伪居委会!
      坚决支持法办流氓物业!
      坚决支持业委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业主合法权益!
      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和一切践踏人权、侮辱宪法、破坏安定的恶势力斗争到底!
      同园们,斗争是艰难的、长期的,但前途是光明的。
      别看他们一时闹得欢,实在不行,我们就跟着胡锦涛总书记去打游击、闹革命!
      宪法万岁,共产党万岁!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6-6-27 15:54:14
1. 居委会的一纸通告直接侵犯了业主的基本业权. 别以为业主没有胆量起诉你 (建委的文件只是行业指导意见, 决不是法律, 也不可以挑战业主的基本业权).
2. 物业公司在合同失效后继续留在园区是非法的, 别以为业主不会起诉你非法占据园区而申请法院对你强制驱离.
3.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条例强制规定业委会招标工作一定要使用市建委专家组, 别以为业委会不可以直接聘用独立招标公司完成招标工作.

业主有的是智慧, 财力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即便要比社会及政府影响力, 你们也未必是对手.

我本来是从来不关心这类园区的事的, 因为我相信大家做事各有分寸. 但是你要是以为可以象恶霸欺压村民一样压制业主, 为害一方, 你非逼的我起来维护我的基本权利, 那我到要让你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千万别在那儿偷笑, 笑的真有点儿早. 说真的, 治你的办法还真不是一条两条.......
时代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6-27 15: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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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6-27 16: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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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7 20: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VK19说的深刻啊!
利益集团为什么敢这样做?因为我们虽然不是村民,但我们却是分散的,它们正是利用了我们的短处。虽然有业委会,但业委会有些事情却不好出面做,因为政府、居委会正急着抓业委会的把柄,好有理由整治业委会。
我认为我们业主应组织,由这个组织出面做业委会想做又不好出面做的那些事情,相互策应,共同出击,大家觉得如何?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6-6-27 22:25:34
(我不会称其为居委会,质疑其合法性)在园子里对大家颐指气使,不但不向政府反映民意,反而助纣为蘖.协助黑势力物业进行白色恐怖活动,更让广大业主无可忍受的是竟然无视法律和72%的民意,公然出来当跳梁小丑,推翻72%业主的合法意见.欺人太甚甚甚!
   为了自己的一点小利,丧失最基本的做人原则,可卑卑卑!
发表于 2006-6-28 14: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6-29 11: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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