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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7: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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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和立场是:实事求是,不偏不倚.谁说的有道理就听谁的.就像今天是个大晴天,如果有人非要数是阴天,而且还下雪了,我是一定要反驳的,谁让俺眼里揉不得沙子呢.
我的目的吗是人老了,走传统的中庸之道,建设和谐美满的小区而已,但也看不得欺负人的人在那儿胡作非为.所以我什么也不想说,比不了暗站212,我无非是给大家提供优质资讯罢了.
所以,没有呼吁,也没有什么别的.
http://house.focus.cn/msgview/20/63040806.html
北京美丽园小区物管纠纷拷问中国法律与道德
刚才看到央视社会记录关于北京美丽园小区物管纠纷的报道。
在看完片子后,对北京美丽园小区内现在发生的问题非常之关注,同时也认为在美丽园现在发生的事情并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对物业公司监管方面的问题,以及我国在建设公民道德方面的缺憾。
1, 美丽园小区物管公司消失,造成小区停水停电,表面上是一个转嫁业主与业委会矛盾的事件,但实质上这是一个违法事件。
2,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太失效,从美丽园这件事上可以看出,
1) 物管公司从业主方面收取的各种关于小区管理的费用没有的到政府相关部门有效的监管,这笔资金是公用部分,不在有效监督下就会造成物管公司拿着相关的权力要挟小区,比如停水,停电。我国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来限制物管公司这种权力。
2) 小区的管理,物管公司最重要的职能是服务,不能代替政府其他职能。管理的职能应该落实到政府身上。物管公司作为企业是无论如何不能做到管理的。政府不能不管,这次美丽园停水停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政府不能让物管公司接管太多的公用职能。所以现在随着每一个新的楼盘的入住,政府的职能就应该深入到哪里,而不能成为管理上的真空。
3) 遵守法律的人(业委会)维权难,违法的人(物管公司)消失易,相关部门难辞其咎。
并且物管公司退出应该有法律上的程序。
3, 美丽园个别业主过河拆桥,充分体现了公民道德的缺失。
业委会替人受过,遗憾的是有些业主太过注重个人得失,使得物管公司的“离间计”得逞。业委会为业主义务服务最终还落得埋怨。让人很伤心。看到片子上有些业主大喊,“我要上班,我只想生活得到保障,安全”我替这些人感到很遗憾。
首先,业委会没有做错。错在物业公司违法,造成现在的局面。
再次,谁都有工作,所以更应该理解业委会的委员牺牲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大家维权的义举。
最后,像这样的物业公司能用吗?他现在因为输了官司就这么做,那有一天她可能别的事情也会这么做,那这些业主你怎么办?所以“无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用的, 这也足以证明美丽园的业委会做得是正确的事情。
4,我认为美丽园的业主是幸福的,目前的困难虽然存在,但是有这样的业委会出面为大家维权,我相信什么样的困难都会解决的。目前我觉得作为美丽园来说只能够向前走,没有别的选择。大家应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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