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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停止'美丽园'原物业'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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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4: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bjjs.gov.cn/Portal0/InfoModule_378/10003.htm

关于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京建物〔2007〕259号

各有关单位:

  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美丽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委托负责该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在该小区业主大会未选聘新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停止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给该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违反了《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京建物[2006]23号)规定。市建委决定对该公司依法处理,并通报如下:

  一、停止该公司的物业管理资质(京物企资二[2003]017号),限其自处理决定发布之日起的18个月内进行整顿;整顿期间,该公司不得参与本市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

  二、将该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记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

  三、该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相关规定继续做好在管其他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希望全市物业管理企业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楼主| 发表于 2007-3-29 16: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日报---多给“顽猴”念念“紧箍咒”

http://epaper.bjd.com.cn/rb/20070329/200703/t20070329_219997.htm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7-03-29 07:44    网络编辑 : 谢永利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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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晓刚
  
   




  伴随着市建委的一纸处理通报,“鸿铭物业”的字眼再次出现。作为曾经热闹一时的“美丽园事件”的当事方之一,该公司此次被勒令限期整改。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企业就要受到惩戒,监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才能让业主们少一些担忧。
  从年检数字看,“问题物业”所占的比例超过十分之一,再加上年检不合格、资质过期的企业,则要占两成左右。这样的比例虽然不能说高,但是也不能说低。究其原因,恐怕有很多方面,但不容忽视的一点,则是物业公司对自身角色定位的失当。
  通俗地说,物业公司是业主的“管家”。它的角色定位应该是“服务者”,而且通过合法正当的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而现实中,有些物业公司却以“管理者”自居,动辄粗暴侵害业主利益,最终造成矛盾升级、纠纷不断。“美丽园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物业公司如一只“顽猴”大闹一番,既违反有关规章,又有悖职业道德,置自身社会责任于不顾,恶劣影响波及甚广。认清定位,加强自律,是此类物业公司所必须补上的一课。
  不过,我们不能仅仅寄希望于物业公司的自律。对待那些“问题物业”,一方面,业主有权利诉诸经济、法律手段寻求公平;而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要切实担当起监管责任来,保证大家都按法定规则行事。多念念“紧箍咒”没有坏处,不光可以杀一儆百,约束“顽猴”不敢随意造次,还能保护那些守规矩者,使物业市场得以规范健康发展。RJ190
 楼主| 发表于 2007-3-29 16: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日报---297家物管企业年检难过关

http://epaper.bjd.com.cn/rb/20070329/200703/t20070329_219948.htm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7-03-29 07:44    网络编辑 : 谢永利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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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扬)曾经负责美丽园小区物业管理的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擅自停止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昨天被市建委勒令整改一年半,在此期间不得揽活儿。据了解,同样存在服务不规范的297家物管企业今年将难以在年检中顺利过关。
  昨天,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通报说,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美丽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委托负责该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在小区业主大会未选聘新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下,物管公司擅自停止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给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违反了《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市建委决定停止该公司的物业管理资质,限其在18个月内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不得参与本市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同时将该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记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区建委(房管局)对本市2241家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是否依法完成企业基本情况报表;是否存在擅自停水、停电问题;以及在物业项目接管和撤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都是年检的重点。
  据悉,在此次年检中,1734家企业年检结论为合格;105家企业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并吊销其资质证书,同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105家企业因暂定资质过期或无法联系,市建委将发出公告,责令其限期到资质核定部门办理年检;297家企业因存在物业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RJ047
发表于 2007-3-29 21: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没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园区时,现在的物业还敢不敢撤!是不是不撤就意味着要继续服务,继续接受服务就应该交费呢?网名叫"业委会"的,烦请给解释一下.
发表于 2007-3-30 00: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笑

原帖由 jiexiaomai 于 2007-3-29 21:18 发表
好,看没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园区时,现在的物业还敢不敢撤!是不是不撤就意味着要继续服务,继续接受服务就应该交费呢?网名叫"业委会"的,烦请给解释一下.

感觉你有点象法XX的歪理邪说!
发表于 2007-3-30 12: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只关心缴费问题,梦寐以求的盼着收费,急的!
发表于 2007-3-30 21: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话说了吧?
我是急你所急,厚着脸皮不交费,将来的台阶怎么下呀!
发表于 2007-3-30 22: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jiexiaomai 的帖子

特别需要你这样的人来唤醒业主 ! 谢谢了 ! 真的,你太有才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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