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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雇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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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18: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据了解,目前金世恒业与时代庄园属于“事实婚姻”,并没有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对此关晖表示,“有没有合同不是最重要的,根据高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事实上提供了服务,我们就可以在小区呆下去”。他说,由于居委会、乡政府都要求金世恒业继续服务以保持园区稳定,所以该公司目前的工作还是继续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不会考虑撤离。"
关经理,居委会\乡政府让你干吗就干吗?你忘了是谁给你发的工资吗?是居委会还是乡政府?难道我们业主雇的保姆要听街头二大妈指挥吗?
发表于 2007-6-6 18: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晖:你忘了是谁给你发的工资吗?是居委会还是乡政府?难道我们业主雇的保姆要听街头二大妈指挥吗?
发表于 2007-6-7 11: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姓关的经理,时代庄园是我们业主自己的,决不是乡政府,居委会的。他们让你继续干你要收我们的钱,这合乎道理嘛?我想这世上没有一个商业行为会是如此。你为了讨好乡政府获得他们支持你们,你们处处出卖我们小区的利益,出卖我们业主的利益,你确实是获得了他们的支持,这一点我决不怀疑!但是:时代庄园决不是乡政府的,也不是居委会的,你的衣食父母是时代庄园广大业主。只有我们认可,你们你们才可以服务,才可以收费。否则你就向乡政府,居委会去要钱吧!奉劝你,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按照商业规则办事。别再把我们业主的钱花到那帮贪官那里。参加竞标,拿出最佳服务方案,合理取费。这才能让我们认同你们,才是你们的出路。
发表于 2007-6-7 12: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doulong 于 2007-6-7 11:30 发表
姓关的经理,时代庄园是我们业主自己的,决不是乡政府,居委会的。他们让你继续干你要收我们的钱,这合乎道理嘛?我想这世上没有一个商业行为会是如此。你为了讨好乡政府获得他们支持你们,你们处处出卖我们小区...

发表于 2007-6-7 21: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茅塞顿开

“事实服务”与“强买强卖”

列位看官,某日闲来无事与朋友侃山,朋友拿出一纸法院判决书让村民观看。村民愚顿,不解其意便问到:兄台莫非吃了官司不成?朋友叹了口气,说:你听俺慢慢道来。
俺2000年底买房入住时,小区还没有物业公司一说。俺与开发商签了一份《物业服务和约》,入住时值冬天西北风怒号,新房的所有窗户呼呼的漏风。找开发商解决,人家说等等吧,天气暖和了再说。就这么凑合一冬,等天气暖和了,又有了新问题,这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再去找吧,人家说现在是雨季不能修,等到秋天再说吧。一想也对,本人住顶层是得等等。秋风落叶,又一年。窗户问题没解决,房顶漏雨没给修,一入冬暖气又出现了问题。这顶层是设备层,所有的暖气管都要从顶层走。自打供暖开始每天都能听上交响乐,稀里哗啦叮咚哐啷热闹非凡。去找吧,人家说,现在有物业了,让他们去解决吧!俺说,俺没和人家签和同,人家能管吗?开发商说,我们去找他,你等等吧。可能是人家太忙,这一等就没了音信。一转眼,孩子都满地跑了该解决的一点也没解决。你说闹心不?村民说,人家不是有物业了吗?找物业呀!你当俺没找吗,人家物业 说,你那问题都是开发商的问题我们解决不了。俺想你既然不办事,俺就不交钱了,反正入住时交给开发商了一笔,咱们又没有合同你也别想跟俺要钱!就这么着,又是一年,物业经理换了五六个没人说与俺签合同,也没人给解决问题,倒是有人把俺告了。开庭那天俺怕的要命,没打过官司呀。那法官大人穿一黑袍,惊堂木啪的一拍,俺心里就一哆嗦。事后有人告诉俺:那叫法锤。那黑袍法官说:俺姓胡,今天审理物业告你拖欠物业费的案子。下面进行法庭调查。俺说:俺没和什么物业签合同,他告不着俺!请大人驳回他们的状子。“啪”的一声又吓了俺一跳!那胡法官道:还没轮到你说那!问你时你再说。俺只记得他也没问俺啥,就说今天到此结束。都回去等着吧。接着又是啪的一声。俺想,这过堂挺简单的呀。事后有人告诉俺:这叫简易程序,3个月结俺。等着吧,正值年关,先备点年货踏踏实实过个年再说。谁曾想,没几天这判决书就来了。那上面说俺虽然没与物业签合同,但俺接受了人家的“事实服务”!判俺交钱,否则人家可申请强制执行。俺想不通!啥叫事实服务?难道俺把车停在路边,这时有人过来未经你同意,就泼水擦车,就伸手要钱,俺就得给吗?难道俺走在路上擦皮鞋的未经你同意,上来就擦就伸
手要钱,俺也得给吗?俺家住顶层,从未见物业的人上来给俺扫楼道,都是俺自己扫,俺要是跟物业要钱他能给俺吗?俺不服!俺经人指点上诉了。那上诉法院的法官也穿一黑袍,手里也有一锤,也啪的一声,开庭!听了俺的遭遇和那一幡道理后大怒,对物业的人说:为什么不给人家解决那些问题!限你们15天之内解决所有问题,再来此听侯结果!又指着物业的人说:过来在这上签字!保证15天之内给人家解决啊!哎呦,俺当时心里那叫一个痛快。真是遇上包大人了,怪不得都穿黑袍呢!还说什么呀?回去等15天吧,解决完问题再说交钱的事和那个合同的事吧。这15天,真是令人度日如年!要是所有问题都解决了,交钱也值呀。毕竟那房子要住一辈子啊!可惜的是这回包大人的怒白发了。15天过后,什么问题也没解决!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去拿判决书!那书的内容依旧是接受了事实服务就得交钱!至于那些没解决的问题,统统都是开发商的事与物业无关!猫咬尿泡空欢喜一场!俺心里不服,找那法官问个明白,那法官却根本不见,跟包的书记员说:上边就让那么判的,不服就申诉吧!上边有个司法解释,是北京高院的,里面明说了,即使没有合同,接受了事实服务就得交钱!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俺不知道啥叫司法解释,从字面上看好象是要说清楚的意思。难道是这些法院的黑袍大人在学法的时候都没弄清楚?还是学的东西不跟趟了?俺这心里别提多恶心了!
列未看官:俺这朋友说的可是亲身经历的真事!那司法解释也是真的!确有其文。

听完朋友的遭遇,俺也不禁打了个寒颤!你说那开发商缺不缺德?明明是举手之劳的事你给人家拖了好几年。到头来,老子不管儿子也不管,要钱时老子跑一边偷着乐去了。你把这小区委托给你儿子管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和业主们打招呼呢?你又凭什么把别人的东西委托给你儿子呢?你若认为那是你东西,你应该付给你儿子物业费才对呀!
再说这物业,也够赖的。你爹委托你管你不找你爹要钱干吗要找业主要钱呢?
你爹都告诉你了让你给人家解决问题,你偏说那不是你的事。扫扫地,看看门就算提供“事实服务”了?真的跟街上擦车擦鞋的一样了!这不是强买强卖吗?你若真的想挣钱,就老老实实的和业主们细化一下那个所谓的合同,也算
按劳取酬自己养活自己,别人也会另眼看待的。爷俩合伙算计业主,撒泼耍赖让人看不起。
最后,咱说说这帮黑袍大人们。按说这物业纠纷的民事官司并非要什么“解释”来指导。你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处理就完全可以了。那是民法通则,是民事诉讼的根本法则。你这来一个这解释那解释,到让黑袍大人们无所适丛了,也给无赖们挣钱找到了法律依据。一个人怎么会和一个有法律支持的无赖打赢官司呢。其实按目前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处理物业纠纷案子就足以了。画蛇添足式的“解释”看似是为扶持新兴行业,实则扰乱了市场规则助长了歪风邪气。所谓“弱势群体”的形成和这种有法不依,胡乱解释密不可分。看官们,村民所言在理与否?还望各位赏光给以评判,咱们下回再见。
发表于 2007-6-8 16: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VIP 们,赶快让居委会把市建委专政了。怎么敢处置开发商?

市建委处罚家违规房产企业
焦点房地产网 house.focus.cn 2007年06月07日14:29 竟报 发表评论(共2条)
王喜江  


  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前,市建委公布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0家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公司,责令上述企业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罚。同时其违规行为将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示。

  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和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顿的通知》(京建交〔2006〕849号)的要求,2007年3月至5月,市、区建委(房管局)针对开发企业无证售房、发布虚假信息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办理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违规从事房地产租赁代理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北京太合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9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市建委分别对这20家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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